过去很多人都抱怨,中国有很多育种专家,却没有育成很好的猪品种,从国外引进大量的种猪。实际上,中国有很多猪品种,有地方品种,也有很多育成品种。近二十年中国普遍引入国外长白、大白、杜洛克种猪。引来以后怎么办?基本上是扩繁、销售、退化、再引种。因此,很多人认为引来品种出现很大分离,退化很快,那么,对国外引入品种如何选育提高,使其适合于本地生产,这个工作是不是育种?今年以来几次养猪学术会议上,专家们特别明确了这一概念,“育种就是从遗传上改良, 并使其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这样我们现在的所从事的工作就是育种,不一定追求一个新的品种的育成。大量经验表明,从国外引入品种,其实正常发情配种的母猪大约在70%,到第二代纯繁会出现严重分离现象,这就需要严格选择淘汰。 因此,选育是我国猪育种工作重要课题,通过印入遗传材料,使中国种猪生产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所以我们的育种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二、关于引种
目前,我国在选育与引种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在育种方面存在选育――提高----鉴定――退化;在引种方面存在引种――退化――再引种――再退化现象。现在很多公司到国外花巨额资金引种,回国后高价出售,认为可以达到快速运转的现金流的目的,也是一种有效方式,可加快国内品种改良速度;从区域经济角度,我们国内很多钱被洋人拿走,如果把国外优良基因作为我们的育种材料,我们可以实现杂交利用,况且,从国外引入纯种猪大部分是二流产品,由于受到到引种数量,选择条件方面限制,是引不到最优质的种猪的 ,这就启示我们,中国种猪市场出路在哪里?是走引猪――退化――再引种――再退化,还是选育――提高――鉴定(或获奖)――退化,我们希望做一次专题讨论。
三、关于配套系
在猪的配套系育种上,专家们有不同的看法,如“杜长大”(DLY)算不算配套系?有的专家认为,它只是三元杂交,不是配套系;有的专家认为,无论是从利用杂种优势还是专门化品系的角度分析,“杜长大”(DLY)应该是很好的配套系。目前国外养猪公司推出的配套系或是国内养猪公司新育成通过品种审定的配套系,多数都是在D、L、Y这三个品种(或系)的基础上选育育成。
至于说DLY三元杂交(配套)商品猪性能不稳定问题,这个场的DLY和那个场的DLY不一致,甚至是同一个场子由于种猪的个体差异,不同批的商品猪性能也有差异,这是一个实际情况。但同样的问题在有些公司推出的配套系中也存在。配套系并不能解决不同商品猪是否一致的问题,在会上有的专家还分析了几系配套好的问题。专家认为,不是参予配套的系越多就能把不同的优点都组合在一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另外,能否把配套系推向市场,市场上需要什么,就去开发什么样配套系,不一定每个配套系都去由国家鉴定或验收。把配套系作为一个商品名称,让市场去检验,让千家万户去品头论足,让养猪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最后把配套系作为一个作为一个品牌,市场欢迎,市场份额高就生存,否则灭亡。
四、关于BLUP
近十年来,在中国养猪界流传着“BLUP”,有人称“BLUP”选育,也有人称“BLUP”育种等,还有人称“BLUP”遗传评估等很多概念。在全国猪育种协作组内部对BLUP在概念了解上也出现很大偏差。今年以来很多会议专家们针对养猪育种行业出现“BLUP”概念混淆提醒养猪实践育种工作者正确使用“BLUP”方法。
BLUP法所得指数是一个没有单位的相对值。它是以群体平均数(=100)为作比较依据,因此必须具有一定条件。
1、所统计的群体必须是同一品种的纯种猪群,或同一品系的纯种猪群。例如,纯种加系大约克猪,纯种美系大约克猪,纯种丹系长白猪……等等,不能把不同品系之间的猪群混在一起统计其平均数,更不能把不同品系之间杂交的猪群性能混合起来统计,因为,不同品系间杂交的后代有杂种优势。
2、所统计群体之间(各种猪场之间)必须要有遗传联系。也就是说,饲养同一纯种加系大约克猪的5个场或10个场之间的公猪血统要交流,或通过人工授精有相互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假设10个猪场300头公猪,可以根据BLUP法的指数进行排队,列出名次。选出最优秀的公猪。
3、各场必须根据规定,对种猪及其后裔进行性能测定。目前,我国规定三项指标:①活产仔数;②达100kg体重日龄;③100kg体重时的背膘厚。这些数据,可以在种猪场内测定,也可以送到农业部指定的测定站去测定。
4、参加BLUP法统计的场必须愿意公开自己场的这些数据,定期向数据处理中心发送本场种猪的上述数据。同时该场也有权随时了解本场公猪的指数及在整个群体中的排列位置。数据是双向传送的。
1997年加拿大参加BLUP法评估的种猪群(公猪和母猪)共2366个,种公、母猪21.8万头(约占加拿大母猪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约克夏猪占44.97%,兰德瑞斯猪占31.77%,杜洛克猪占13.64%,其余为汉普夏与拉康比,每年列出最好的10%公猪和母猪向全国公布其个体育种值。其群体均值是根据1976至1997二十多年164万多条记录求出来的。
五、全国性联合育种与区域性联合育种。
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造成全国各地区经济的不平衡性。因此,联合育种也应根据中国社会经济观实情况,确定不同联合方式。
1、 紧密联合。所谓紧密联合育种是指在育种场间经济联系与遗传联系方面采用紧密联系形式,进行联合攻关育种。如在经济发达东部沿海地区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育种场间建立经济联带关系,有利于加快遗传进展和遗传资源的交换与协作。广东是我国养猪生产的龙头,在养猪生产工艺和猪种质量及产品质量等方面走在前面。在这些地区搞联合育种条件非常成熟,具备广泛、优质、高效遗传材料,养猪生产者对种质水平高低认识比较深刻,宏观经济基础比较雄厚,采用紧密经济协作关系,甚至利用股份制前期做法,如育种联合体都是可行的。同时也可借鉴国外农民集体合作组织方式,把参加联合育种单位和场家经济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当然应采用自愿的原则,这种联合育种方式是我国养猪育种的最终选择,为在中国大地上产生几家大型种猪育种公司奠定基础。
2、松散联合育种。所谓松散是与紧密相对应而言。中国地大物博,猪种资源十分丰富,生产水平相差悬殊。边远落后地区仍然饲养本地猪种,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育种”这个概念根本没有摆在工作日程上来,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都不具备育种基本要求。这些地区宜采用松散联合方式进行联合育种。基本原则是各育种场间经济是独立的,建立松散协作组织,由协作组制定出测定标准和指标,仍然采用各单位原有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逐渐探索一条适合本地区经济联系和遗传联系合作育种方式与方法。
3、东西合作育种。东西合作育种与国家宏观经济中“东西合作”工程主旋律相一致的联合育种方式。在我国养猪生产中东部发达地区基本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养猪生产模式,而中西部落后地区则是劳动密集型的养猪生产模式。资金、技术与劳动力造成东部与中西部养猪生产的不平衡性。东部可以利用人才、技术优势与中西部地区廉价的劳动力及资源优势开展联合育种,联合攻关,》口快育种进展,东西遗传资源交换,从而实现育种技术优势互补和经济上的互利互惠。
六,什么样单位可以搞育种?
目前,中国养猪业生产仍然以农村养猪为主,规模化养猪一般在20%左右,大型企业很少,基础母猪在10000头以上养猪企业大约有10家,因此,中国养猪育种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有条件大型养猪公司仍然缺乏技术和经济后劲实力。基础仍然未夯实,原种猪场技术力量较强,缺乏经济实力,近年来出现国外引种热潮,我们认为,中国猪育种工作首先要实现公司育种,国外,纯种繁育一般为有经济实力,技术条件小公司,而大公司都在搞配套系育种,归纳起来,中国养猪企业育种存在下列几方面问题,第一,体制问题,有条件,有技术和实力公司大多为国营企业,国营企业缺乏后劲,没有人去考虑五年以后的事情;第二,观念问题,有实力民营企业,缺乏长远打算,没有新思想与创新意识;第三,目标与市场,目前全国上下,普遍应用DLY,在中国搞什么样杂交组合呢?目标不是非常明确,我们认为,中国地域宽广,实现种猪杂交组合的多元化,充分利用各自品种优势搞配套系生产。
七、关于猪AI 体系的建立
专家们建议,推行“以猪AI中心为核心的,同地域、多场协同的场内测定评估体系”
1、亟待提升对猪AI中心在育种中地位的认识。AI具有在育种中通常的作用(提高公猪选择强度、缩短改良时距、 加速良种覆盖率等);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它能真正建立群间的遗传联系,从而提高了群间育种值的可比性,实现种猪的跨场比较和排队;可发现真正的特优种猪;也能起到扩大核心群的作用,从而能加速不少猪群的遗传改良。
2、加强全国范围内大型猪AI中心网络的建设。其建设规划及其实施应及早提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每个遗传评估区域原则上设立一个。建议由全国牧医总站和国家种猪遗传评估中心进行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制定《全国种猪AI网络建设与管理方案》。
3、大型猪AI中心间也有必要实现一定程度的联合。建议各AI中心志愿组成非牟利性的协会类行业团体:服务会员(提供资讯,协助开拓市场,协助技术研发与交流);当好国家种猪遗传评估中心与会员的桥梁。
4、做好优秀AI公猪的宣传工作,力求提高其利用率。测定与评估年报中,建议设专门的“AI公猪”部分。每年出版一期公猪精液推广名录――有每头公猪的照片、基本情况、系谱及亲、祖代性能特点,受奖记录;将核心群母猪输精率作为种猪场等级评审的一项指标。
5、在全国培植几个连片的场内测定评估示范点。每片中的几个育种场组成松散的育种联合体,旨在摸索如何向实质上的联合育种靠拢。育种联合体的任务如下(按步骤说明):
第一步,共同探讨提高测定数据的正确性、准确性以及场间可比性 的相关组织措施。如指定测定人员,或请种猪评估中心测定人员,进行巡回测定;讨论核心群的组建(或整顿);统一场内测定评估计划;统一测定设施、程序、性状、工具、方法与 软件;统一建立种猪育种与管理信息系统;讨论资源共享办法;共同安排专门化品系的培育,等等。
第二步,探讨共同使用同一AI中心的同一些公猪精液的可能性与办法。
6、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建立“AI中心为核心的,同地域、多场协同育种体系”。该体系 (或称“协同育种联合体”)的任务有二:一是相同于上述“示范点”的任务;二是探索各育种场与AI中心的实质联系问题。具体做法是:AI中心与“联合体”共同拟订每头优秀AI公猪的精液,同时给各群母猪随机输精的办法;但容许各场适当结合本身的选配计划。若全国能试办几个这样的“协同育种联合体”,则可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为全国的群间遗传联系的建立与联合育种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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