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渔
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南方都市报》12月5日)
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养猪业有漫长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如果一地政府突然发布政令说,本市禁止养猪,不管基于什么理由,首先就过不了文化心理这一关。日积月累的习惯思维决定了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取向绝无可能在一朝一夕间为政府马首是瞻,不以为然甚至矛头所向,势所必然亦在所难免。
理论上来说,没有什么行业是不可以“禁止”的,禁或者不禁系于决策者对这个行业的利弊权衡。有些行业是很容易决断的,比如毒品业、各种专事假冒伪劣的行业,等等;而有些行业的禁止性决断则不那么斩钉截铁,比如烟酒业,或许还有色情业。这些行业有的国家明令禁止,有的国家却完全是合法化的。无论怎样,都不能说谁对谁错,无他,价值观和利弊考量人言人殊而已,不应该也不可能强求一律。
那么,东莞禁止养猪业是否就一定是错误的?当地政府给出的理由是:污染严重和经济上得不偿失。即使养猪业在传统和价值上多么值得珍视,即使我们认为此举多么具有捏软柿子的嫌疑,我们仍然必须承认,东莞政府决意禁止养猪的政令,并不是牵强附会和不可理喻的,至少在禁与不禁之间,有选择的可能和决策的权力。
有专家提出质疑,养猪业是否是东莞的主要污染源,言下之意是作为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拿养猪业开刀就是避重就轻。坦白说,我觉得这不是面对问题的建设性态度。制造业有污染和治理养猪业污染并不天然矛盾,以前者“污染更严重”而拒斥后者,显然是无视现实的凌空蹈虚――东莞敢痛下狠手禁止制造业吗?这不抬杠吗?这原本就是两个问题,制造业确实需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但养猪业污染同样需要治理,二者不应有先后次序之分。
其实,如果我们纠结于东莞一地来看待问题,实难得出恰当的判断。我们不妨跳出东莞看看“禁止养猪”的现实合理性。从近处说,比如香港,养猪业早已在港岛消失,所有供应均来自外地,香港市民因此就匮乏猪肉吃吗?从远处说,比如美国,1970年有养猪场87.1户,截止到1994年已减少到20.8万户;比如“养猪王国”丹麦,1984年时全国有5.2万个养猪场,而最新的资料显示目前已剩下1.1万个。也就是说,减少养猪户数量,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养猪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但反观国内,据经济学家辜胜阻推算,全国的所有养猪户加起来“近亿”。这样一个数字,不值得骄傲,它只能反映国内养猪业的落后和弱小。
由此也不难看出,东莞禁止养猪的政令,虽然表面上无法让人接受,但如果细究其有关政策――比如和外地联手建立定点供应基地,确实暗合了养猪业的发展趋势。猪是要养,但不是现在这个养法,国家再大也没必要每个城市都要建养猪场,按照总需求,建立数目合适的全国性的生猪供应基地是解决目前养猪困局的最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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