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
据12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昨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在东莞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据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据了解,东莞将分四步逐步停止养猪业发展。
难道东莞人还没有尝到高肉价的滋味?难道不知道禁猪而加剧猪肉更加紧张的常识?难道不知道很多平民以养猪为生?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生存生活的环境已不堪污染了。养猪确实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禁猪后确实也能消除由养猪造成的污染,而且是从“根本上”解决,不得不承认,东莞市政府“太有才了”。然而,是不是只要有可能造成污染就必须禁止?那么,只能到月球上寻找一片“净土”了。
此前,便有专家认为,牛排放的废气是导致全球变暖的最大元凶。人类总不能把全球变暖的全部责任推卸到动物身上吧?牛羊放屁成全球变暖的“替罪牛羊”?如今,养猪又成为环境污染的“元凶”,“磨刀霍霍向猪羊”,以保护环境之名,猪又成了环境污染的“替罪猪”。动物在成为人类朋友,成为餐桌上的美味时,确确实实对环境有所污染,但这种污染的责任在人。畜禽养殖中产生的污水等污染,人类有责任治理,畜禽能无私地“奉献”自己的身体,人类为何不能让它们干干净净地生活?社会发展至今,有足够的能力消除这部分污染。至于治污成本是由养殖户埋单,还是政府补贴,可以酌情考虑,而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
就东莞的环境污染来说,生猪是否就是真正的“元凶”?有关专家算是点到了东莞的“死穴”上――从治污的角度看,养猪业存在污染当然要治理;但从治理的策略合理上分析,如果养猪业并非当地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治理行动,不仅有舍本逐末的倾向,甚至会给人以牺牲农业保证工业发展的嫌疑。最近,国务院已经批转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哪个地市完不成减排任务,地市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在这种政策的背景之下,地方官员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不得不提升,于是拿起“杀猪刀”磨刀霍霍向猪羊。
“禁猪令”不仅有违《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而且,有转移环境污染重点之嫌。众所周知,工业污染是最大的污染、最恶劣的污染,危害最大的污染。保护环境首先要治理工业污染,同时,要舍得投入治理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既便是杀光了畜禽,工业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话,污染依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生活。当“替罪猪”、“替罪牛”、“替罪羊”都消失了,到那时再找谁来给环境污染“替罪”呢?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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