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社让农民尝到甜头,但是,记者采访中也注意到,农业专业合作社还面临不少困难。 一些地区的农村合作社组织依然是由少数业务能力强的农户自发组织的,不仅人数少,而且缺乏整体规划。
农业部经管站副站长 赵金桥说:“截止到三月底新增的专业合作社的人数平均只有13.3人,由于人少相对比较薄弱。”
记者注意到,合作社之所以人数少,和参股农户流动性大有直接关系。在部分合作社,不少参股的农户只能分后(??),但是没有决策议事权,财务的明细农户本身看不懂,公开的透明度也不够,不少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大户说了算,能人赚大钱,小户靠边站”的情况,农户退社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当地农户说:“都是自我经营,没有人去统一规范,所以群众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失。”
人员少自然规模就小、实力薄弱,这直接导致的就是资金的短缺。村民告诉记者,去年几个养猪专业户组织农户成立了养猪专业合作社,但是由于农户入股都是以实物种猪为主,合作社成立后,根本没有充足的启动资金来扩大养猪规模,对农户进行培训,而银行的贷款手续又相对复杂,因此,运行了一段时间,农户实际上还是处于单干的状态。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夏英说:“资金短缺是目前合作社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比如......”
夏英建议,应该从四方面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在制度方面,农业部门应该多下功夫,帮助各个合作社尽快完善制度,引入财务审计监督。资金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贴息贷款时间延长到3-5年。而在税收方面,对合作社组织兴办的农产品加工及服务项目,应适当减征相关税费。在用地方面,允许合作社通过入股、承包、租赁等土地流转方式取得用地,对土地使用费用可以适当地延长或减免。
农民专业合作社部分税费获减免
其实就在几天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就已经联合下发通知,减免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来了解一下。
通知内容包括,从今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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