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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猪农“撑腰” 为政府“减负”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


  罗定成为我省唯一能买到猪险的地方,这也是保险公司唯一不赚钱的险种

  为猪农“撑腰” 为政府“减负”

  农民最需要、最盼望的农业保险业务,多年来萎缩不前,这早已是一个沉重的事实。但近日笔者到罗定采访时,却眼前一亮:这里的保险机构13年来一直坚持为农民养猪“撑腰”,深受农民兄弟们欢迎。如今,罗定成了我省唯一能买到猪险的地方。

  日前,罗定市分界镇猪场老板彭留庆一头200多斤重的猪死了。他照常规的程序先打电话95518到保险公司,接着是兽医办、生猪办。按他以往的经验,快则半个小时慢则一个小时,保险公司的协保员就会及时赶到现场,为猪检查确定是否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再过秤。虽然死一头猪按现在的猪价等于不见了2000多元钱,但保险公司4元/公斤的赔付标准,让他稍有安慰。彭留庆非常幸运,因为他所在的罗定市是我省目前唯一开展生猪保险的县(市)。

  人保股份有限公司罗定支公司的办公楼明显比不上附近其他县市的豪华,生猪综合保险是他们目前的保险业务中唯一不赚钱的险种。

  13年前试点农户无需缴费

  1994年1月,当时的连州镇、泗纶镇是罗定市的养猪大镇。当时两镇的生猪养殖主要以散养户为主,由于饲养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生猪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一些养猪户经常血本无归,挫伤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影响了生猪生产的快速发展。于是,人保罗定分公司就选择了这两个镇开展生猪综合保险试点。

  当时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向屠宰点或以其他形式向生猪(猪肉)经营者收取,养猪的农户无需缴纳保险费。“虽然养猪户不用掏钱,但这是新生事物,为了更多人获利,我们还是通过镇政府、村干部逐家逐户发动推广,扩大保险范围。”人保罗定支公司肖耀军总经理说。

  通过头两年的实践,保险公司共收到保费20.2万元,赔付死猪保险金19.2万元,但加上单证费、手续费等,保险公司微亏。同时两镇的养猪户信心倍增,生猪饲养量明显上升,1994-1995年,连州镇的生猪饲养量比1993年增长了13%、23%。生猪险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7年,生猪保险扩大到了整个罗定市各乡镇。

  养猪户投保面接近100%

  2001年生猪综合保险涉嫌增加农民负担,停办了两个月。两个月后,保险公司调整了费率,重新确定保险责任和收费标准。保险协议书中写到:“由于火灾、洪水、爆炸、雷击、龙卷风、猪舍倒塌、他人投毒、猪肺疫、丹毒、链球菌、狂犬病、猪瘟和车祸或因在运输途中高温等意外及阉割所致的生猪死亡,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公司每头收取7.5元的综合保险费(每头公、母猪15元)。公、母猪死亡,按每公斤死猪毛重4元赔偿;每头生猪的保险金额最高为400元,赔付是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收取7.5元的综合保险费,我们仍然不能盈利。”肖耀军说。罗定市养猪户的投保面接近100%,2006年,罗定市各镇的生猪综合险死猪总赔付率为102.6%。按照保险业的行规,赔付率超过80%都要赔本。今年6月份赔得更多,8万多元的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超过22万元。

  连州镇高垌区陈三尚向农信社借钱买了5头仔猪,谁知道养了3个月就病死了,还花了200多元的治疗费,本以为血本无归。保险公司给他赔付了1500多元的死猪保险金。由于赔付及时,他又重新买了仔猪,重树信心。

  “如果能多买就好了。”木林村一群同是林姓的养猪户异口同声地说,他们愿意交费。以目前猪价的水平,“每头生猪的保险金额最高为400元”的保险约定显得太少了。养猪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2元/公斤的猪价已能让他们保本,“有现在的猪价再加上保险,养1万头都愿意。”

  探索意义大于商业利益

  在罗定实行13年的生猪保险赔付率均超过80%,其中2005年达137%,作为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为什么明知亏损还要坚持呢?

  “它的探索意义大于商业利益。”肖耀军说。人保公司也曾尝试过水稻、辣椒、柑桔等农业保险,亏得更厉害,仅柑桔的一个试点管理区一年就亏了十几万,相比之下,生猪综合险微亏还算好的。“而且按罗定目前的财政状况,要实现统保经营还不现实,我们只能尽量减轻当地政府的负担。”肖耀军说,该公司在罗定的其他保险业务都是盈利的,能在农民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也是为今后开展其他保险业务奠定基础。

  “生猪保险的最大作用是杜绝了死猪流入市场。”罗定市经贸局副局长、生猪办彭副主任说,“而且保险公司要求投保的猪必须按规定先打疫苗,才接受投保。”

  通常接报死猪后,保险公司、生猪办、兽医站都会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重量后交由当地兽医部门,经过消毒,倒上石灰、烧碱深埋在秘密地点作无害化处理,保证死猪决不会流入市场。

  “加强管理是关键,只有不死猪,农户和保险公司才能双赢。”肖耀军总结道。

  观察

  罗定探索之路将不再孤独

  农业保险属于惠农的政策性保险,其责任不应该由商业保险公司独自承担。各级财政应拿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农业保险基金,专门用于补贴保险部门的保费。同时将农业保险经营亏损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防范巨灾带来的亏损风险;或者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消除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后顾之忧。

  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缺乏立法支持,到现在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对农业保险的运作及政策扶持做出规定,导致政府部门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很大。

  罗定市目前财力有限,但广东是经济发达省份,像肖耀军这样的保险人还是期盼着和政府合作,农业保险实现统保的一天早日来临,让农户得到更好的保障。

  所幸的是,保监会日前发文,挑选5家公司8月15日前必须首先试点“能繁母猪险”。人保罗定支公司的探索之路将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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