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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苏丹红叩问饲用色素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

苏丹红事件回放
    2004年6月14日,英国向消费者和贸易机构发出了警示,在超市食品中发现含有潜在致癌物的苏丹红一号色素。 
  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管理局宣布收回致癌工业染料“苏丹一号”污染的359种食品。 
   2005年2月23日,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展开对含有苏丹红食品的抽查行动。 
  2005年3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出全球食物安全警告,宣布近400种食品受致癌工业染料“苏丹红”一号色素污染,必须收回。 
  2005年3月4日,北京在亨氏公司批次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 
  2005年3月10日,湖南工商部门发下一纸紧急通知: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含有“苏丹红四号”。 
  2005年3月15日,海宁产“山峰”牌榨菜产品被高度怀疑含有“苏丹红”,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部署在全市的超市、卖场查处“山峰”牌的6种产品。 
  2005年3月16日,,中国百胜餐饮集团发表声明,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个别批号的调料里含有“苏丹红”成分 
    。。。。。。
    2005年3月29日,苏丹红监测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并实施。
    2005年4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在对全国18个省、市、区可能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展开专项检查后发现,30家生产企业的88种食品及添加剂含有苏丹红


    “苏丹红”是一种有机合成的红色染料,通常用于为溶剂、油、蜡、汽油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据研究,“苏丹红一号”含有“偶氮苯”,当“偶氮苯”被降解后,就会产生一种中等毒性的致癌物“苯胺”。过量的“苯胺”被吸入人体,可能会造成组织缺氧、呼吸不畅,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受损,甚至导致不孕症。动物实验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可导致老鼠患某些癌症.2004年6月14日,英国发布苏丹红致癌警示、2005年2月18日宣布收回可能被苏丹红污染的359种食品,由此引发了全球性食品安全恐慌,也引起了我国的高度重视.2005年2月23日,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展开对含有苏丹红食品的抽查行动,并对苏丹红一号实行从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拉网式围剿行动.2005年3月29日国家已出台了苏丹红监测国家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了生产、销售和使用苏丹红的厂商。但是,尽管一度在国内闹的沸沸扬扬的苏丹红事件已渐趋平息;然而这一事件将我们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色素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管理、检验、销售和监督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暴露无遗。畜禽产品作为重要的一类食品,其生产中的色素类添加剂使用情况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这给其食用安全性留下了巨大的隐患。为减少、避免或杜绝畜禽食品中类似于“苏丹红”、“对位红”、“丙毒”等等事件的发生,饲用色素类添加剂的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引起全行业的重视。 
1 饲用色素概述
    饲用色素也称着色剂,是指在畜牧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色素类添加剂。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一直以人类的食用安全性为衡量准则,故一般都将饲用色素归纳于食用色素类,很少将其单独归类。食用色素分天然色素和合成色素。目前世界天然色素年增长率高达5%~10%,合成色素的年增长率达3%~5%,国内允许使用的各类食用色素年产能力约在2 万t。
1.1 饲用色素使用目的
    畜牧生产中使用色素(着色剂)的方法通常是将这类物质按一定比例直接添加到饲料中,以期达到如下目的:(1)改善饲料外观颜色以刺激动物食欲,增加采食量,提高生产性能。如饲料中使用柠檬黄可使饲料具有类似豆粕的黄色;(2)增加动物的色素沉积,以改善其外观品质,提高商业价值。如牛奶的黄油色、禽蛋的卵黄与外皮增色、禽的羽毛增色等。尽管色素在饲料中的应用已有很长时间,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但多数学者仍然认为,色素的添加更多的是为了商业目的,而对动物本身的生理促进作用有多大,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1.2 食用色素的种类
    食用色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1)天然色素;(2)合成色素。目前国外允许使用的天然色素有94种、合成色素58种。美国允许使用的天然色素品种为26个,广泛使用的有胭脂树红、β-胡萝卜素、辣椒红、甜菜红、胭脂红等。日本是世界上使用天然色素最多的国家之一,收入食品添加剂目录的品种有20多种。欧共体批准使用的天然色素近30种。
1.2.1天然色素:来自于植物色素组织。截止1998年底,我国批准允许使用的食用天然色素共有48种、包括天然β胡萝卜素、甜菜红、姜黄、红花黄、紫胶红越橘红、辣椒红,辣椒橙、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焦糖色生产焦糖色(加氨生产)、红米红,菊花黄浸膏,黑豆红、高梁红、玉米黄、萝卜红;可可壳色、红曲米、红曲红、落葵红、黑加伦红、桅子黄、桅子兰,沙棘黄、玫瑰茄红、橡子壳棕,NP红、多惠柯棕,桑椹红、天然芥菜红、金樱子棕;姜黄素、花生农红、葡萄皮红;兰锭果红;藻兰、植物炭黑,密蒙黄,紫草红;茶黄色素:茶绿色素、柑橘黄,姻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胭脂虫红、氧化铁(黑)等。这些天然色素是从植物、微生物或动物可食部分用物理方法提取精制而成,在这48个天然色素品种中,目前我国主要生产,使用和出口的产品有40种,包括焦糖色素、辣椒红、β-胡萝卜素、叶绿素铜钠盐、高梁红、红曲米等。
1.2.2 合成色素:以煤焦油为原料制成。截止1998年底,我国批准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有:觅菜红、觅菜红铝色淀、胭脂红、胭脂红铝色淀、赤药红;赤露红铝色淀、新红,新红铝色淀。柠檬黄、柠檬黄铝色淀、日落黄、日落黄铝色淀、亮兰;亮兰铝色淀、靛兰、靛兰铝色淀,叶绿素铜钠盐、B-胡萝B卜素、二氧化钛、诱惑红;酸性红等,共21种。
目前国内使用的较多的合成色素有9种,包括苋菜红、胭脂红、新红、柠檬黄、日落黄、靛蓝、亮蓝、赤红、诱惑红等。
天然色素使用安全性高,但由于提取成本高,故其使用成本较高。而合成色素有着色泽鲜艳、着色力强、稳定性较好、宜于调色和复配,价格低的优点,故其在食品中的应用较为普遍和广泛。
1.2.3 饲用色素:一般来讲,能作为人类食用的各类色素均可以作为饲用,考虑到畜牧生产中使用色素的目的和生产成本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318号公告规定:允许β-胡萝卜素,辣椒红,β-阿朴-8’-胡萝卜素醛,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β,β-胡萝卜素-4,4-二酮(斑蝥黄),叶黄素*,万寿菊提取物(天然叶黄素)八类色素用于家禽,而虾青素(加丽素红)不能用作家禽用饲料添加剂,只能用于水产动物.
2 饲用色素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目前还没有科学依据能证明大多数色素、特别是合成色素能对人产生多大的危害,但从预防和缓解这类物质可能会给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各国在使用色素类添加剂时通常都进行了限量。然而,国内在饲用色素的使用中,往往出于商业利益和对色素的潜在危害认识不深,加大剂量甚至滥用色素等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将色素作不道德使用目的。如此下去,在畜禽食品中出现类似“苏丹红”事件将不可避免。
2.1 观念落后导致色素滥用
    随着饲料知识的普及和饲料工业的发展,利用饲料产品进行畜禽养殖的观念已被养殖者所接受,然而,部分养殖者由于对饲料知识了解和掌握并不透彻,在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时仍以一些落后的观念进行衡量,这导致一些饲料生产者为迎合其消费心理而滥用色素或能改变畜禽产品色质的添加剂。
2.1.1 认为颜色黄就是好饲料:一些养殖者认为,饲料颜色黄就表示饲料中豆粕够份量、饲料的营养价值就高。由于这一观点被多数养殖者所认同,一些饲料厂通常以在饲料中添加柠檬黄来使饲料变为豆粕的黄色。这其实是一个极大的误区:首先,饲料的营养价值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豆粕的含量,而取决于适合动物生长所需的能量、蛋白、氨基酸平衡、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等诸多因素;其次,过量的蛋白(豆粕)将导致仔猪消化困难,从而引起仔猪腹泻;其三,以柠檬黄等来改变了颜色的饲料并未提高任何营养成分,只能使生产厂家增加生产成本而间接使养殖成本增加。
2.1.2 认为饲料中含菜粕或其他有色杂粕越少越好:由于菜粕含单宁、芥子甙等有毒成分或抗营养因子,棉籽粕含苯酚而具有导致动物繁殖障碍的隐患,这使得部分养殖者因此认为饲料中不含这类杂粕的饲料才是好饲料。由于这类杂粕颜色较深,如在饲料中使用较易辨认,因此,有部分饲料生产厂家就以添加柠檬黄等色素来掩盖杂粕颜色。其实只要使用解毒剂或控制杂粕用量,饲料并不会因添加了杂粕而失去安全性,相反,由于杂粕的添加丰富了原料品种,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饲料品质,更利于动物的吸收转化;同时,杂粕的利用可缓解蛋白资源紧张的压力,降低饲料生产成本;此外,添加色素使饲料外观呈现豆粕的黄色也并不代表饲料中就未使用杂粕。可见色素的添加对饲料品质的改善并无多大实质意义,而仅仅是满足了部分养殖者的感官需求,且增加了生产成本。
2.1.3 认为能使猪皮毛红亮的饲料就是好饲料:通常皮毛红亮的猪代表生长发育良好、体质健康,为追求这一效果,很多饲料生产者或养殖者在饲料中添加砷制剂(阿散酸、洛克沙砷等)。砷制剂尽管可改进饲料利用率、提高猪增重、增加产蛋率并改进生长鸡的色素形成,但同时它也是一种剧毒物,据研究,一个万头猪场经5年后,粪便中残留的砷可达1 t,将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同时可导致人类皮癌。虽然砷制剂不属于饲用色素范畴,但由于其能改善猪体的皮毛颜色,且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极大,故在次特别提出以引起重视。
2.2.4 认为能使猪排泄黑色粪便的饲料就是好饲料:生理状况正常的猪的粪便一般为黑色,很多养殖者和生猪收购者都是以猪的粪便颜色是否为黑色来衡量猪是否健康,部分养殖者据此认为能使猪排泄黑色粪便的饲料就能保证猪的健康。为迎合此种心理,在饲料中添加高铜制剂来保证猪排泄黑色粪便,以此手段促进饲料销售已几乎成为很多饲料厂的营销法宝,铜制剂的使用大多远远突破250~300 mg/kg的使用上限,这给猪肉产品的食用安全性及人类的健康构成了巨大的隐患。
2.2 商业利益驱使导致色素滥用
    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和营养知识的不足,国内许多消费者在选购畜禽产品时尚存在较大误区,许多畜禽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借此常以色素来改变畜禽产品的外观颜色来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以改变畜禽胴体颜色、水产品外观色泽及禽蛋的卵黄颜色等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以追逐更大的商业利益,这也是造成色素滥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传统消费习惯一般认为红心鸡蛋为农村散养的柴鸡(土鸡)所产,红心鸭蛋也为农村散养的土鸭所产,其口感好、营养价值高、天然无污染,市面上红心鸡、鸭蛋销售好,且价格也比普通鸡、鸭蛋高1 元/kg。为此,有些经营者便在饲料中添加虾青素(加丽红素)或角黄素来使普通鸡、鸭产下红心蛋。一般连续饲喂加丽红素3~4 d后,鸡、鸭蛋黄就会变为红色。但此类红心蛋其实并不具备土产红心蛋之品质,相反会因为色素的添加而给食用者带来疾病或健康隐患。据大量研究表明,如大量摄取角黄素,可导致色素积累于视网膜而影响视力,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加丽红素和角黄素可致癌,但为避免其可能给人类带来的安全隐患,国际上通常对其在饲料中的使用给予了限量,如加丽红素允许的剂量为30 g/(t饲料),角黄素的允许剂量为25 mg/(kg三文鱼或嫩鸡)、8 mg/(kg产卵母鸡)。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利益,2003年12月9日,中国农业部发布了318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明文规定虾青素(加丽红素)不能用于家禽饲料添加剂,只能用于水产动物。然而,即使在国内严查苏丹红时期,2005年4月15日新华网天津站还报道了在天津西青区、大港区、静湾县等发现大量人造红心蛋。其实这也仅仅是国内使用加丽红素生产红心蛋的巨大冰山的一角,在全国这类事件较为普遍。
    再如,农村散养方式饲养的土鸡通常为黄脚,其肉质鲜嫩、营养价值高,但由于其饲养周期长,部分饲料厂商或养殖者便直接在饲料中添加使用加丽素红或加丽素黄以使普通鸡变为黄脚鸡。据悉,小鸡在食用添加加丽素黄的饲料后15~20 d,脚和皮即开始变黄;如将加丽素红和加丽素黄两种色素混合起来加入饲料,可使鸡皮肤黄色度加深。黄色度又称罗氏度,是从鸡脚颜色来进行判断,颜色越深、度数越高。专家一般建议鸡的罗氏度以控制在5~6度为好,而大量使用了色素的人造黄脚鸡的罗氏度通常达到8度甚至更高。
    此外,利用在饲料中添加斑蝥黄来使畜禽肉色接近天然颜色;以角黄素来使禽肉颜色更鲜明或使三文鱼颜色更红润等等方法目前在国内已十分普遍,尽管其致病性尚缺乏证据,但由此埋下的食用安全隐患已到了必须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程度。
2.3 出于不道德目的滥用
    一些不属于色素范畴的东西,由于能改变肉质颜色,也常被一些不法商贩用于不道德目的加工肉制品。目前国内较常见的如:将病死猪肉用来做肉松,为使其颜色看起来如新鲜肉品,则以大量双氧水来改变病死猪肉的颜色;为掩盖肉类的腐败、变质外观,又以氧化漂白剂进行处理。凡此种种,在急功近利思想支配下出现的这类不道德商业行为,使人们不禁会问:我们今天还能吃什么?吃什么食品才是安全的呢?
2.4 色素使用标准不完善
    早在1996年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就明令禁止使用苏丹红,然而10年之中我国食品质监部门从未检测过苏丹红。仅仅指责食品质监机构的不作为有失公允,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一直没有苏丹红的国家监测标准,包括毒性认定、检测方法、销售监督以及含毒食品回收和消费理赔等一系列具体执行措施,这就给生产、销售这类毒性食品留下了生存空间。据悉,当此次苏丹红事件公布于众后,我们才在匆忙中引用欧盟有关苏丹红的相关标准进行查处,即使在2005年3月29日苏丹红监测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后,由于各地基层食品监测机构检测技术、检测设备并未普及配套,2005年4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全国18个省市、30家生产企业的88种涉红食品,但肯定不能将涉红食品一网打尽,而不被我们知道的苏丹红毒性食品以及类似苏丹红毒性食品仍然在被我们所食用。
    无标准、标准落后、标准不完善或有标准而无监测方法或设备,这正是色素使用中为食用安全留下巨大隐患的最重要原因。1996年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1996)曾对食用色素有过使用规定,然而该标准从1997年到2004年每年均在进行修改(表1),标准的修改本是为了使其更完善,然而通过对表1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每年增扩的色素品种不同,即


注:2000年修改内容与2001年相同
使同一品种的使用剂量也前后不一。以苋菜红为例:2002年的使用剂量标准为0.05 g/kg,2004年的使用剂量标准又为0.3 g/kg,而在其他年份又并未提及。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未提及的年份里究竟是能用还是不能用?用量是否以最新的标准为准?最新标准中未提及的品种又该按照什么标准来使用?
    饲用色素的使用标准中也存在类似问题:1999年7月26日农业部105号文《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曾允许β-阿朴-8’-胡萝卜素醛,辣椒红,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虾青素,β,β-胡萝卜素-4,4-二酮(斑蝥黄),叶黄素(万寿菊花提取物)六类色素可作为饲用着色剂,2003年12月9日又以农业部318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取代105号公告,允许用于饲用的色素种类变为β-胡萝卜素,辣椒红,β-阿朴-8’-胡萝卜素醛,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β,β-胡萝卜素-4,4-二酮(斑蝥黄),叶黄素,万寿菊提取物(天然叶黄素)和虾青素八类,其中明确前七类可用于禽,而虾青素不能用于禽,只能用于水产动物。318号公告中虽然明确105号公告作废,但仍未对各类色素用量给予限定,且除明确提及到禽和水产动物外,对该标准是否适用于其他动物并未说明。同时,农业部在2000年3月2日发布、2000年4月1实施的[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00)]中又明确规定赤藓红、赤鲜红铝色淀、新红、新红铝色淀、二氧化钛、焦糖色(亚硫酸铵法)、焦糖色(加氨生产)不能用于生产绿色食品,而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01)中又明令生产A级绿色食品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着色剂。以此对照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农业部318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允许品种,真使人一头雾水。更使人吃惊的是:查遍所有有关饲料的卫生标准中,几乎无一条有关饲用色素使用剂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的国家或是行业标准。那么企业是依据什么来确定饲用色素的添加量的呢?监测机构又以什么来衡量其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呢?事实上在实际生产中,饲用色素的使用多凭经验或感官判断确定用量,而饲料检验或监测中也并无色素这一指标。由此下去,恐怕在畜禽食品中出现“苏丹红”事件将在所难免。
2.5 监督管理混乱
    曾有句戏言说:7、8个大盖帽管个带草帽的。这虽为调侃,但却揭示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管理中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现实问题。就畜禽生产而言,从饲料生产到养殖到加工再到市场流通以及出口,将涉及到农业管理部门、饲料及添加剂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食品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药监部门等等,针对诸如饲用色素的具体问题,那么究竟该谁来监督和管理呢?事实上是谁都有权管,而谁都没去管!这就对其使用留下了巨大的管理漏洞,同时也给不法商贩留下了可趁之机。
3 消除饲用色素使用安全隐患的思考
    在饲料中添加使用饲用色素有改善食品外观色泽、提高感官性能进而刺激食欲的作用,部分色素还具有改善动物生长性能的功效,如虾青素已被证明除能增加着色效果外,还能增强动物免疫功能。因此,对饲用色素来讲,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在畜禽养殖中禁用色素,而是如何避免、缓解或消除其可能给人类带来的食用安全隐患。
3.1 加强饲用色素的毒理研究
    饲用天然色素通常被认为由于其来自于植物或动物组织,因此不具毒性,在饲料生产中可按生产需要使用,剂量不受限制。但在目前农药滥用、环境污染严重的现实背景下,植物或动物本身就已存在被各类污染的极大可能,并不能保证由其提取的色素就无毒性或无致病性。对合成色素来讲,有些已被证实有毒性,更多的则尚未得到证实,而由于其成本低廉、颜色鲜艳,更被使用者所喜好。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试验、加强各类饲用色素的毒理性研究,特别是对合成色素的毒理性研究,将利于我们筛选出那些无毒性或致病性的色素,以指导使用者正确选择。
3.2 提高畜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认识
    畜禽生产者对饲料的落后观念致使饲料生产者可能滥用饲用色素,而消费者按传统消费习惯以畜禽外观颜色决定购买取向又导致畜禽生产者可能滥用色素,这是目前我国在饲用色素使用上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只有全面提高认识,在畜禽生产者中普及和提高饲料知识、让其不再仅以饲料外观颜色去衡量饲料品质,饲料生产者才有可能杜绝滥用饲用色素;同时,改变消费者传统消费习惯、树立正确的营养知识,方能杜绝畜禽生产者滥用色素。
3.3 完善饲用色素标准体系
    苏丹红事件后,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添加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主要存在3大问题,(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已跟不上形势要求,不少在国际上已普遍禁止的品种,在我国仍允许使用;(2)已批准的1 500多种添加剂中,仅有250多种有国家标准;(3)许多食品添加剂缺少残留限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就饲用色素而言,目前的国家标准存在如下问题:(1)标准混乱:食用色素标准前后不一致,当新标准出台后,与旧标准如何衔接含混不清;饲用着色剂标准与绿色食品卫生标准自成一体,致使生产者和使用者在选择标准时无从下手;(2)标准适用性差:目前国内所使用饲用着色剂标准仅有品种类别而无使用剂量要求,且仅明确了禽和水产动物的饲用着色剂品种,而对其他动物并未涉及;(3)标准技术含量低:大多数标准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饲用着色剂标准更无检化验方法。
    修订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统一各类标准,使饲用色素生产者、使用者及监督管理者有统一的、适用的标准可依、可循、可用是当务之急,这也是从根本上消除其安全隐患的前提。
3.4 利用原料色质替代色素
    在目前国内饲用色素尚缺乏规范和统一的使用标准和剂量限制要求的情况下,饲用色素的使用,特别是合成色素的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各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者应慎重使用。可选择一些含色素较重的原料如:黄玉米、草粉、青绿饲料等来替带色素的作用。
3.4.1黄玉米:玉米是饲料生产的主要原料,黄玉米籽实中类胡萝卜素30~50 mg/kg;玉米面筋叶黄素125~300 mg/kg。在蛋鸡的配合饲料中,如黄玉米粉占60%,可使蛋黄颜色从1级提高到8级,鸡、鸭都可以使用。
3.4.2 苜蓿草粉:紫花苜蓿在开花前期含叶黄素280 mg/kg、玉米黄质200 mg/kg;黄花苜蓿在开花盛期含类胡萝卜素500 mg/kg;脱水苜蓿叶粉含叶黄素1 800 mg/kg。日粮中添加5%的苜蓿草粉,蛋黄色泽可提高4级,鸡、鸭、鹅都可使用。
3.4.3 黑麦草粉:拔节期多花黑麦草粉含类胡萝卜素200~343 mg/kg。在蛋鸡日粮中添加5%的黑麦草粉,可使蛋黄色泽从6级提高到11级。
3.4.4 聚合草粉:日粮中添加5%聚合草粉,可使蛋黄色泽从1级提高到6级,鸡、鸭都可用。
3.4.5 胡萝卜:属多汁饲料,含胡萝卜素492 mg/kg、叶黄素527 mg/kg,在日粮中添加20%的鲜胡萝卜,可明显提高蛋黄色级,鸡、鸭、鹅都可用。
3.4.6 南瓜:属多汁饲料,含胡萝卜素65 mg/kg,其中叶黄素最多。适量饲喂,可有效提高蛋黄色级,鸡、鸭、鹅都可用。
3.4.7刺槐叶:富含叶黄素、叶绿素和胡萝卜素。在日粮中添加5%的刺槐叶粉,可使蛋黄色级从1级提高到9级,鸡、鸭、鹅都可用。
    一些中草药类的植物也含有较多色素,对改善畜禽产品颜色也有帮助,如在蛋鸡日粮中添加2%~5%的青嵩,可使蛋黄色级提高5~6级;益母草富含胡萝卜素和叶黄素,在蛋鸡日粮中添加0.5%~1%的益母草粉,可使蛋黄呈深黄色;2%~3%艾叶粉以及2%~3%的苍术也可明显改善卵黄颜色。此外,在日粮中添加2%~6%的橘皮粉或3%~5%的松针粉也对改善畜禽产品色泽有良好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色素或富含色素的原料的添加并不完全能改善色质,畜禽产品的颜色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日粮中过量的维生素A和钙将使蛋黄颜色下降,而细稻糠的用量达到20%时,也将严重影响色素沉积。
3.5 规范饲用色素监督管理
    2005年4月29日吴官正同志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时曾就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讲话中提出“谁搞假冒伪劣,就让谁倾家荡产”。无疑,应加强对滥用、不道德使用饲用色素者的打击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往往造成管理出现真空,苏丹红事件提示我们必须将对饲用色素的管理落实到专门的部门,方能堵住监督管理上的漏洞。
苏丹红事件同时也提醒我们,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毒性食品回收或召回措施、制售毒性食品惩罚办法以及中毒消费者理赔机制等问题上尚未立法或法规不健全。在建立健全饲用色素的监督管理制度中,也应将相应的畜禽产品安全预警机制、毒性畜禽产品回收或召回措施、制售毒性畜禽产品惩罚办法以及中毒消费者理赔机制等纳入监督管理范畴,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击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4 小结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是继续抓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这显示了我国政府对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的高度重视。全国畜牧行业相继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违禁药物和规范使用“三素一精(抗生素、色素、促生长素、瘦肉精)”的专项整治活动,对保证畜禽产品的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目前还仅仅关注的是抗生素、激素等对人类健康的危害问题,而饲用色素的潜在安全隐患问题也不应该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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