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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合同纠纷 谁为滇池保护买单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

  云南电视台报道:在前天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中闸村七甲一组105家养殖户因为养殖合同不能更改,而拒绝执行法院有关停止养猪的通知,那么这份有关只能从事养殖的合同能否更改呢。10月14日上午,我们的记者再次来到了中闸村七甲一组。

  在村民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中闸村七甲一组在从1999年开始陆续与55家养殖户签订了有关15年时间的养殖合同,一共对外出租的土地也只有77亩,几年下来,由于种植户之间相互转包,现在已经发展到有105家,这些养殖户绝大部分还是外来人口在经营,目前这个村的养殖业形成了散乱小的格局。目前官渡区法院和环保部门要求养殖户停止养猪,养殖户要求更改合同中有关场地只能从事养殖的条款,村民小组是可以同意的,但是年限不能延长。

  中闸村七甲一组村民小组组长倪永生:同意他们养殖业可以转向,但是只能在原来的合同基础上同意他们转向,合同不再延期。

  合同不能延期,就意味着大多养殖户的合同只剩下9年的时间,如果转向经营,先期需要投入资金不说,9年时间能否收回全部投资还是一个疑问,因此大多数养殖户都持一个观望的态度,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

  养殖户:另外就是我们这个场地、我们的投资,看国家怎么给我们处理。

  中闸村七甲一组村民小组组长倪永生:现在以100元一平方米来还给他,一亩也是6万多元,6万多元我收租收15年也收不到,怎样来赔。

  每亩6万元也只是养殖户在几年前建厂时的平均价格,现在养殖户要求每亩需要8万元左右的赔偿,70多亩地就需要500多万元,政府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资金来进行补偿的。

  官渡区环境监理所所长暴洪文:不可能,不可能!我们主要是针对他对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至于说是经济补偿已经超出了环保的范围了。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在环境保护的同时也的确需要保护养殖户的经济利益,但是如何来操作,这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编后:一方面是对滇池的保护,另一方面是要确保养殖户经济利益,这一场环保与经济利益的纠纷已经持续了快一年了,现在法院已经介入要求在10月17号强制执行,事情到底会怎样发展我们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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