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财经 > 国内新闻 > 莫让“定点屠宰”成了“定点垄断”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次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梁排村农民莫先生反映,县食品站定点屠宰场的肉贩在向农民收购生猪时,收购活猪只取好肉,不要不好看的肉。一头检疫合格的猪到了肉贩手中,要被剥掉15%的肉。导致农民卖一头猪有15%的钱拿不到手。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务院早在1997年就颁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2001年,国经贸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652号文件,以下称《通知》)。但有些地方执行《条例》走样,视《通知》精神于不顾,把定点屠宰变成了“定点垄断”,不仅不利用这一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反而把它当作是谋取暴利的“捷径”,造成养猪的农民、买肉的市民经济利益受损,政府的信誉也从中受损。
最后是政府信誉受损。定点屠宰场的工作人员虽然不是公务员,但因为这些点都是当地政府依据《条例》确定的,可以说是政府为民服务的一个平台,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养猪是许多农民主要的经济来源,猪肉是大部分市民的主要食物,如果定点屠宰场处事公平公正,不亏待卖猪的农民,也不“宰”买猪肉的市民,群众就会赞誉当地政府,反之,群众会对当地政府感到失望。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当地政府还能“科学发展起来”吗?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