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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15:02点击:次
近日,由省社科院、省中青年农村经济研究会、崇州市人民政府和德国艾柏特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加入WTO与中国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崇州市召开,50多位来自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我国加入WTO后农业组织制度创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
专家们指出,不论从何种角度评价,组织制度创新的相对滞后都已成为我国加入WTO之后农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瓶颈。这方面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在仍然大量存在对生产经营过程的过度介入的同时,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却严重不足;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经营分散,规模细小,市场竞争能力低下;市场体系不健全,相关法规不完善,市场分割和市场主体缺乏的矛盾依然突出。专家们强调,中国农业应对的战略重点,决不能仅仅局限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生产要素配置领域,必须同时对组织制度创新的推进给予高度重视,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最大限度地释放制度创新的巨大能量。在现实条件下推进农业组织制度创新主要实现三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一是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和市场风险;二是将农业比较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三是通过市场规模扩大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如何有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制度,是引起广泛关注的又一重大问题。专家们指出,在耕地资源稀缺的矛盾十分尖锐的条件下,我国应重点选择用合作的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以此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在生产组织方面应重点发展土地股份制,实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在市场组织方面则应重点发展购销合作社、产业合作协会等流通组织。与会专家指出,四川作为地处内陆的农业大省,加入WTO后农业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因此,四川应当创造条件率先启动农业组织制度创新的改革探索,争取这方面的先发效应,以此促进四川农业尽快实现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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