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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病死猪肉”不力 副局长被处分

作者:韩利来源:成都商报时间:2014-03-20 09:12点击:

  近日,在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首次公开通报了10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其中6起为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4起为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共有55人被追责,其中39人受处分。

  监管“病死猪肉”不力

  县商务局副局长被处分

  在通报的6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中,有9人因监管“病死猪肉”不力受到处分。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通报,去年,韩某等人在蒲江县寿安镇范围内低价收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转手倒卖到刘某等人设在双流县金桥镇的非法屠宰窝点加工并销往外地。因监管不力,蒲江县寿安镇副镇长等2人受到政纪处分,双流县商务局副局长、金桥镇分管负责人等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也是去年,李某等人在高新区中和街道一非法窝点屠宰病死猪肉,销往武侯区等地。因监管不力,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也受到行政处分,武侯工商局小天竺工商所时任副所长等2人受到行政处分。龙泉驿区相关部门查处某食品安全案作为不当问题也被通报。

  时任邛崃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副局长、邛崃工商局执法局局长、牟礼镇副镇长等6人,因对邛崃市福源酒厂(原邛崃市观音塔酒厂)周某非法生产销售白酒监管不力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武侯工商局副局长、簇桥街道有关人员等6人,则因对武侯区杨某等人无证生产销售血旺监管不到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000吨超标废水直排龙溪河

  县水投公司副总被免职

  在通报的4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中,14人因履职不到位问题被处分。

  去年,新津县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污水处理站部分设备损坏,导致约3000吨超标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龙溪河。新津县工投公司总经理等3人被诫勉谈话,县水投公司副总经理等3人被免职,县水投公司生产运营部部长受到党纪处分。

  在新都区郑伟化工桶清洗作坊案中,新都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新都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所长、新都街道办事处工业办主任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龙泉驿区皖庆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案中,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茶店镇时任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队长、龙泉驿工商局时任同安工商所所长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等4人被诫勉谈话。在金牛区四川锦城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案中,因监管不到位问题,金牛区环保局副局长等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编辑:陈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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