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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禁养区扩大 养殖场年底非搬即关

作者:李立君来源:南方都市报时间:2014-08-29 08:54点击:

  “汝湖镇大良、上围、下围等村由原来的禁养区调为限养区……”昨日(26日),南都记者从(惠州市)惠城区政府获悉,日前该区制定了新的《关于划定惠城区辖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用来替代2008年制定的相关通告,规定在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必须于2014年年底前自行搬迁或关闭。

  新增禁养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源,中小型水库集雨区

  惠城目前执行的禁养区政策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城区面积扩容及新的功能区概念提出,去年年底开始,惠城开始着手划定新的禁养区范围,并于近期正式下发新版规定。对比之前,潼湖、惠环、陈江三个镇办不再列入,单独列出一些敏感地方,对禁养区范围更加细化。

  在判断标准上,除了沿用原来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等之外,还将大型水库及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含应急、备用)的中小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作为禁养区。

  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和小金口等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全为禁养区,这一点与2008年没太大变化。

  部分禁养区调整为限养区

  对比2008版《通告》,新《通告》划定的禁养区范围比原来要大了许多,但增加的具体面积无法计算。在此基础上,这次部分禁养区调整为限养区,汝湖镇大良、上围、下围等村由原来的禁养区调为限养区。

  此外,《通告》特别提出一些比较敏感的地点,例如水口鹿岗禁养区中,特别指出“包括鹿岗小堤南面及原青龙高尔夫球场征地范围”。据了解,这两处地点目前有200多户养猪场,养猪户与当地村民矛盾突出,村民多次对养猪场堵路、断电,而水口街道办多次试图关掉养猪场,但最终由于人数太多没有将其关闭。

  《通告》规定,禁养区内已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的养殖场,必须于今年年底前自行搬迁或关闭。在限养区范围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养殖场,原有合法养殖场不得扩大规模和改变养殖种类。而在禁养区、限养区内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养殖场必须于10月底前搬迁或关闭,逾期将依法取缔。

  5镇办划定新的禁养区

  除了7个基本未变的镇办外,汝湖、横沥、芦洲等其它5镇办详细划分了禁养区。

  其中水口街道办南起沿三环路一直往北至龙湖大道交叉处,西面离东江沿岸1公里经过东江工业区,新民村委会至万年村委会,北面离东江沿岸1公里从万年村经万卢村、下源村、水口村(包括东兴社区)、澳背村、南旋工业区、大和村、蓬陵村至横沥镇均为禁养区;三栋镇的上洞村及梁群片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周边500米内,惠南大道和惠大高速两边500米范围内(莲塘村桑梓湖畜牧良种有限公司除外)等均为禁养区。

责任编辑:龚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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