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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通州加工卖死猪肉,竟然就判了两年?

作者:佚名来源:北青社区报通州版时间:2016-04-09 11:22点击:

  老话说“病从口入”,可如今的市场上多次出现了有毒食品,近日通州法院就通过法律惩罚了一位私自加工贩卖死猪肉的男子!

  2015年3月,刘某从顺义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等地收购死因不明的生猪并运到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的一处民房内,进行加工并向外销售。同年4月28日,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刘某租用的该民房内查获死猪17头(859千克)、猪肉产品757千克、猪内脏283千克、猪皮及猪蹄共1326千克(猪皮148张)。同日,刘某被警方查获归案。

北青社区报通州版

  庭审中,刘某承认其将购进的死猪及相关产品进行加工,但辩称未向外销售,而是准备卖给养狗、养鱼的人。而根据刘某此前的供述,他从去年3月5日开始加工死猪肉,死猪都是从顺义区和河北燕郊等地收来的,收购价格为病死程度严重的每头猪70元,病死程度不严重的每斤1.4元。他将死猪拉回位于宋庄镇白庙村的出租房,加工、拆解,再将拆解的猪肉、猪排骨、猪皮、猪蹄等物卖给顺义区一男子,价格是每斤2元至2.5元。刘某承认,他没有加工销售猪肉的经营许可证,购买的都是病死的猪,猪肉已经变质,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我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就是为了挣钱。”

  对此事件市民们吐槽道:

  罚款10万、两年的有期徒刑,判的太轻了

  无良的商贩,这种行为太可恶了

责任编辑:王妍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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