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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大部分生猪产品由外埠企业提供 买时请查看这些保安全

作者:邵可欣来源:抚顺晚报时间:2016-04-11 13:25点击:

  实行生猪产品入市管理 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

  在4月3日市农委上线时,就市民较为关心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记者进行了了解。

  据介绍,目前,我市本地猪屠宰量小,每天全市生猪产品需求量的75%需由外埠屠宰企业提供。为此,我市制定了《抚顺市生猪产品入市管理办法》,采取备案管理、集中报验、查证验物、达标准入、联合执法等形式对生猪产品入市实行监管,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

  开展生猪产品入市管理后,按照规定,凡在我市从事生猪产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代理商,须于每年4月、10月到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登记备案。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予以向社会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备案并说明理由。没有备案的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生猪产品不准上市销售。

  凡进入我市销售的外埠生猪产品,在进入销售环节之前,货主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检疫申报单》、《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瘦肉精检测报告》,经指定通道进入我市,到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报验点申请登记。

  经查证验物合格后的生猪产品,需直接在本市分销的,给予换证,即换成本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货主凭换发后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行批发零售。

  因此,广大市民到市场上买肉,只要查看本市出据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生猪胴体上盖有的验讫印章,就可以验证生猪产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可以安全食用了。

责任编辑: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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