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技术规范(试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的标准样式、生产、质量控制、加施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生产、使用与管理等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NY534-2002 家畜耳标及固定器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67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能繁母猪
是指已经达到配种年龄并能够进行配种繁殖的母猪,本规范中特指8-48月龄之间能够进行配种繁殖的母猪。
3.2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
是指加施于能繁母猪耳部,用于证明能繁母猪身份,承载能繁母猪个体信息的标志物。
3.3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编码组成
由动物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15位数字及专用二维码组成。
3.4 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
记录畜主姓名/场名、畜主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能繁母猪月龄、专用耳标号码、养殖地点、戴标时间以及防疫人员信息的登记单,登记单一式两联,分为提交联和留存联。
4.耳标样式
4.1 组成与结构: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由主标和辅标两部分组成。
4.1.1主标:主标由主标耳标面、耳标颈、耳标头组成。
4.1.1.1 耳标面:主标耳标面的背面与耳标颈相连,具固定功能,可阻止主标和辅标分离、脱落。
4.1.1.2 耳标颈:连接主标耳标面和耳标头的部分,固定时穿透能繁母猪耳部并留在穿孔内。
4.1.1.3 耳标头:位于耳标颈顶端的锥型体。
4.1.2辅标:辅标由辅标耳标面和耳标锁扣组成。
4.1.2.1 耳标面:辅标耳标面与主标耳标面相对应,辅标耳标面的正面登载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编码。
4.1.2.2 耳标锁扣:耳标锁扣位于辅标耳标面背面圆柱状突起内部,与耳标头相扣,在锁孔作用下,固定耳标。
4.2 形状与规格: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主标为圆形,辅标为铲形。
4.2.1主表耳标面:主标耳标面为圆形,直径25 mm,中央孔外口径6mm,厚度2mm。
4.2.2耳标颈:耳标颈为表面光滑的圆台体,圆台底外径6 mm、内孔径3 mm,圆台顶外径4.5mm,高度14mm。
4.2.3耳标头:耳标头为圆锥体,高度8mm,锥底直径7.5mm。头部密封,密封部分长5mm,与耳标颈相接部分中空,与圆台内部贯通,近耳标头端内孔径1.6mm。
4.2.4辅标耳标面:辅标耳标面为铲形,锁孔外口径10mm,锁孔内孔径5.5mm,铲形宽40 mm,高50 mm,厚度2mm。
4.2.5耳标锁扣:耳标锁扣为圆环型柱状体,直径11.6mm,内径7.6mm,壁厚2mm,高度10mm。
5.耳标颜色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颜色为白色,CMYK四色印刷系统颜色代码:青0, 品红0, 黄0, 黑0。
6.耳标编码
6.1 编码构成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编码由15位阿拉伯数字号码和由数字号码计算得到的二维码组成。
耳标数字号码组成为“畜种(1位)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耳标顺序号(8位)”,其中畜种为“7”。
耳标二维码采用与农业部畜禽标识二维码相同的码制。激光刻制的二维码为中空的正方形,正方形内信息码元为16x16点阵排列。
6.2 编码刻制与格式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编码采用激光烧蚀技术刻制于辅标耳标面正面,上下两排,上排为耳标数字号码前12位,下排左侧为耳标二维码图像,右侧为耳标数字号码后3位。
上排耳标数字号码采用四号宋体,下排右侧后三位数字号码采用一号宋体(编码与布局样式见附图3)。
7.包装规格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的包装采取内包装袋加外包装箱的方式。内包装袋和外包装箱均加贴标签,载明内容物信息。每个外包装箱内,附有与箱内耳标对应的《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具体样式见附表)。
7.1 批次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内包装采用塑料袋装,主、辅标分别包装,每袋装12枚,1袋主标加1袋辅标称为1个批次。辅标包装袋外粘贴批次标签,载明批次号、任务号、批次二维码、数量、申请区县等信息(批次标签样式见附图4)。
7.2 箱
能繁母猪专用耳标外包装采用方型纸箱,每箱内装100批次耳标、与每批次耳标对应的《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箱外粘贴箱标签,载明本箱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生产任务号、批次起始号、批次数量、登记单数量、耳标数量、箱编号、生产单位、箱二维码等信息(箱标签样式见附图5)。
7.3 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
《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登记单》分为预印刷耳标号码和未印刷耳标号码两种,每种均一式两联:提交联和留存联,采用A5无碳复写纸印制。每批次耳标随附两种登记单各一份。
8.耳标佩戴位置
能繁母猪在右耳中部加施专用耳标,农业部令第67号规定的畜禽标识加施在左耳中部。
责任编辑:刘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