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舒惠国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律草案的说明时说,这五大问题是:一是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缺乏严格的制度,一些珍贵畜禽品种流失国外乃至灭绝;二是种畜禽管理存在混乱现象;三是小规模分散饲养与动物疫病防治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五是为提高中国畜禽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目前,中国已颁布的与畜牧业相关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有草原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但它们只是涉及畜牧业生产的某一方面和某一环节,难以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在国际上,大多数畜牧业发达的国家,都制定了畜牧方面的法律。舒惠国说,从总体上看,为了适应当前畜牧业发展需要,应当尽快制定一部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畜牧法,以促进和保障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畜牧法草案包括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质量保障等方面。
中国畜牧业已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数据表明,2004年中国畜牧业生产总值为1217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3.6%,比199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中国肉、蛋总产量均据世界首位,人均占有量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和2.1倍。
中国农业结构调整中,畜牧业不仅推动种植业增长,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而且能推动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有关资料指出,2003年中国从事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劳动力约1亿人,来自畜牧业的现金收入已占农民全部现金收入的30%以上,发展畜牧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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