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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公布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的通知

时间:2008-06-10 来源: 作者: 点击:   网友评论  分享到微博
农办牧[2003]9号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的规定,我部组织的兽药GMP验收检查组对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车间)进行了兽药GMP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为:江苏大丰华曙药业有限公司达到静态检查标准(投产6个月后须进行动态检查),其余单位达到动态检查标准。   经审核,现批准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车间)为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并对通过动态检查的企业(车间)核发《兽药GMP生产企业(车间)合格证》,该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需向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再检查申请。 二00三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目录 生产企业名称 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药械厂 弱毒疫苗车间 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 江苏大丰华曙药业有限公司 原料药生产车间 北京立时达药业有限公司 粉针、注射液生产车间 内蒙古生物制品厂 灭活疫苗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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