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在长沙举行,我厅提交的《湖南省生猪屠宰条例》(修订)列入了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听证。该听证会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颁布施行后,第一次照章进行的立法听证会。按照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政府重大决策要通过各种公开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实行公众参与;建设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编制政府立法计划是应当让公众参与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9月初,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同时向省直各部门下发申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最后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立法建议项目27个,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64个,其中包括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40个,规章立法建议项目24个,内容涉及生态安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能源节约、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长株潭区域规划、质量监督、建筑工程、养老保险等方面。
听证会上,立法项目建议代表汇报了各自的立法诉求,然后由社会代表就同意立法项目出台、或者建议论证、或者暂缓立法发表意见,项目建议方、公众参与方和列席代表并填写了立法建议项目推荐表。每一位公众代表的意见都将会被汇总、整理和研究,然后报给省政府常务会议。这些意见最后是否被采纳,都将会逐一作出反馈,没有被采纳的意见,将会给出理由。下一步包括每个项目的立法,还将要征求公众意见,从立项、计划、审查、决定再到公布,2009年湖南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将全程向公众开放。
我厅做为立法建议方,在听证会上就该项目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要性做了发言。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并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情况,提出在上位法已进行修订的前提下,我省条例应做相应修改和完善,介绍了国务院新《条例》变化内容,以及老《条例》存在的法律缺陷。同时指出实际工作中我省肉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2007年我省就有2起涉及生猪定点屠宰信访事件由温总理亲自批示交由商务部进行查办,去年在国务院实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就把我省肉类食品安全作为了重中之重。还有一些地区因执法队伍、经费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落实,私屠滥宰、销售注水、病害猪肉行为屡禁不止。生猪检验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等问题均需要在新修订《湖南省生猪屠宰条例》中进一步完善。生猪产品作为主要生活必需品,其安全问题波及面要超过“问题”奶粉,不仅关系到老佰姓身心健康,涉及到千家万户,甚至事关政府的公信力和我省的生猪产业安全。我们的阐述得到了与会的专家和公众代表的认可,有望列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