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家发改委决定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时物价上涨风头火势,不少经济学家虽认为价格管制扭曲价格机制,只是推迟涨价的时间;但也不得不承认“暂时应急的价格干预措施还是必要的”,只是担心“所谓的‘临时’变长期,那可就麻烦了”。最终“麻烦”没有出现:发改委日前宣布解除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随着消费价格指数(CPI)逐月回落,价格干预也顺理成章该谢幕了。
回顾从年头到年尾的“临时干预”,不难发现政府相当克制,拿捏分寸也谨小慎微。国家发改委年初发的《通知》就说:“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目的在于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提价申报只是对企业提价的正当性进行审查;调价备案只是对调价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如此谨慎,是因为价格管制纯属权宜之计,有可能限住了企业,却限不了市场,最大的功效不过是为治理通货膨胀赢得多一点时间。
政府高举“价格干预”利剑,却没有“见涨价必杀”,是深明“市场定价”大义之举。企业涨价,政府 审批,不仅削弱甚至剥夺了企业的自主定价权,而且政府也分分钟会“引火烧身”。比如,哪个官员能清晰界定:是企业因成本上升而“不约而同”涨价,还是集体预谋形成的“价格同盟”?更何况,如北京大学的周其仁教授所说:“用行政手段调控经济,讲到底就是通过增加制度运行的摩擦力来使经济减速。这套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对法治、政商关系、反腐倡廉,都有百弊而无一利。”
所谓通货膨胀,名称就已经揭示问题所在。所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说过,通货膨胀永远是一个货币现象,不要试图到个别的商品里找到原因。猪肉涨价,因为饲料涨价;饲料涨价,因为化肥涨价……一直找下去,无穷无尽。这样的思路治理通胀,自然是分兵把守,谁涨治谁,什么涨价就干预什么价格,最终物价还是照涨不误。物价上涨势头得以遏制,也绝非今年价格干预的“扬汤止沸”之功,而是去年货币从紧的“釜底抽薪”之效。
物价总水平的起伏,要去通货那里找原因,在货币政策上开药方;个别商品价格的涨跌,要去供求关系那里找问题,在市场制度上动刀子。价格干预,是万不得已而为之,越少用越好,不用最好。这需要从决策者到公众对价值规律、市场法则,有最起码的认识和尊重。
比如,去年猪肉价格暴涨,笔者曾提出“与其调控肉价,不如拯救脆弱的供给”。如今供给依然脆弱,近日报道称“最近生猪价格已接近甚至低于养殖成本”,于是,“尽快制定对生猪价" style="FONT-SIZE: 14px" href="http://bj.zhue.com.cn/quotation.php" target="_blank">猪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的建议又开始见诸媒体。
其实,上限管制与下限管制不过是价格干预的“一体两面”,前者是管制价格低于市价,造成供不应求,后者是管制价格高于市价,造成供过于求———偏离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管制最终都会产生供求缺口。“举一”而不知“反三”,吃一堑却未长一智,惟有徒唤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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