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咱们老百姓的健康负责?”
近期“瘦肉精”问题肉是全国老百姓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上海“瘦肉精”问题肉给老百姓的肉食品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
关于“瘦肉精”问题肉的责任问题,东方早报9月21日采访了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其发言人指出出现问题肉的原因:“这批猪肉在流通环节中没有出现任何问题,造成中毒事件的原因,在于猪肉出产地的动物检疫部门没有严格履行检疫程序。” “问题就出在养猪户那里。”“检疫部门应该有5%比例的尿样抽检,如果那时候查出瘦肉精,这批猪肉就无法进入流通环节。”但唯独没有批发市场的责任。
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处透露我们现行的对猪肉流通领域的管理还是沿用50年代、60年代的兽医卫生检验的规则,并没有把猪的一些饲料添加剂的残留作为我们的强制性检验的范围列入进去。那么猪的瘦肉精问题又要归咎于老的检验规则了,检查部门只是在遵照执行既定的规则。
无独有偶,有报道指出,这批瘦肉精牲猪是一家批发商从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的,全部来自浙江嘉兴的平湖、嘉善两地。可是新华网长三角频道报道浙江省嘉兴市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表明,嘉兴市近期并未有猪肝、猪肺、猪肾等内脏进入上海市场,有关部门经过对嘉善县姚庄镇姚庄村徐某的核查,确认其销售生猪130头但从未使用过瘦肉精;而对南湖区朱某的核查也表明,其销售生猪为120头也没有使用瘦肉精。
这种种说法真的很让广大消费者迷茫了,究竟谁该为“瘦肉精”问题肉负责,谁该为广大消费者的健康负责?笔者在思考以下问题:
确实,猪肉出产地的检疫部门和添加瘦肉精的养猪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它环节就可以说自己没有一点责任,就可以不对这个严重问题进行反思了吗?认为这5%抽检如果检中了问题肉就无法进入流通领域,实在是一种侥幸心理,众所周知,5%的检测率其实比例很小,漏检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将“瘦肉精”列入每头必检的项目,只是由于目前因为检测费用高而无法做到每头必检,但把“瘦肉精”问题肉押在这5%的抽检上实在不能让消费者放心。
诚然,有不法养猪户为了牟取暴利,添加瘦肉精喂猪了,可是有个别批发商给养猪户提供瘦肉精,然后再以高价收购“瘦肉精”猪,在这一事件上,能说流通领域没有问题吗?
进入二十一世纪,仍沿用五十年前的卫生检验规则,可是五十年前并没有存在“瘦肉精”添加剂的问题,时至今日,“瘦肉精”问题层出不穷,瘦肉精替代品盐酸莱克多巴胺也粉墨登场,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否早该修改已经不合适宜的检验规则,紧跟时代步伐?
在现有的检测条件下,在停用瘦肉精15天到30天后再进行宰杀的猪瘦肉精不会超标,也无法被检测到,政府是否该考虑加大科研投入,改进检测方法,提高检测的精敏度?
如果从药品监管、饲料安全、养殖户到屠宰场、流通领域,以及检疫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层层把关,有完善的监测体系,“瘦肉精”猪也就不会在市场上横行了。
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让这些和“瘦肉精”问题肉有关的人和部门受到严惩,相信铤而走险的人会迅速减少的。
“瘦肉精”肉能走上消费者的餐桌,造成这么多人中毒,为我国猪肉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尽快查清事情真相,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是当务之急,并加强对“瘦肉精”猪的监管,可是要保证猪肉安全,要做的远远不止这些,从瘦肉精药品的监管到养猪户、检疫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检测以及流通领域各个环节都应该认真反思,我们该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做些什么,怎样能真正为老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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